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与江南区法制办建立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移送备案机制

25.08.2016  19:41

8月3日下午,江南区检察院与江南区法制办召开“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移送备案”座谈会。江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东华、民事行政检察科长陈桂媚,法制办主任蒋骎、副主任曾芳及食药局、城管局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江南区食药监局和城管局分别介绍了近年来本单位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与会人员针对非诉行政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并就今后强化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工作协调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随后,江南区检察院与江南区法制办就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移送备案工作签署了《关于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移送备案的意见》,并就落实该项工作达成以下共识:一是充分认识协作配合的重要性。加强两部门联系有利于加强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落实和检察院开展行政行为监督检察工作;二是确立非诉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的移送备案工作,江南区政府及其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向法院移交的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由江南区法制办向江南区检察院移送申请材料备案;三是形成沟通和监督机制。对移送备案的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江南检察院要加强对法院执行案件的监督,在作出监督处理决定后应在十日内向法制办予以反馈;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推进非诉行政强制案件的发展。 

蒋骎表示,行政机关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希望双方今后加强沟通联系,在非诉行政案件执行中找到合适的切入点,共同推进非诉行政强制案件的执行终结,进一步建立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与检察监督的衔接机制,全面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促使行政机关不断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