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县食药监管局开展严厉打击销售病死猪肉、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5.07.2016  11:37

              为加强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猪肉、食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严防问题肉品、不合格食用油流入市场和餐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龙胜各族自治县食药监管局于7月11日至7月15日开展了打击销售病死猪肉、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深入排查清理不合格猪肉和不合格食用油,严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以及来路不明、劣质的食用油或地沟油流向市场,严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和腐败变质猪肉、病死猪肉、地沟油等,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督促各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要求所购猪肉必须持有“两证两章”,不得购买使用劣质食用油或地沟油;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不合格猪肉、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依法加大惩处力度。

              据统计,此次行动全县已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开展执法检查41次,检查生猪屠宰企业1家,检查肉品生产加工单位9家,检查肉制品和食用油加工小作坊15家,检查肉品销售单位51家,餐饮服务单位193家。从检查情况来看,暂未发现生产经营病死猪肉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违规行为,但个别餐饮单位存放有过期、变质或者无标签标识食品,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已要求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下架或者进行收缴处置。其中查获过期冻狭鳕鱼110公斤,查获无标签标识的鸡尖鸡翅等散装冻品80.4公斤,查获过期南美熟虾34箱、过期猪鞭4箱,查获标签与备案内容不一致的保健酒138瓶,查获其余过期包装食品289件。

              下一步龙胜县食药监管局将根据此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持续的动态监管,一是对问题较严重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复查,确保其按要求整改;二是与水产畜牧局沟通协调有关定点屠宰问题,包括两证两章出具情况等;三是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和监管频次,由乡镇所协同各食品安全监管股室开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相关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其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其食品安全法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龙胜各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尹少武   图/梁晓雪)

 

图为工作人员检查出无标签标识的冷冻鸡翅

 

 

图为工作人员检查某粮油批发经营店的食用油

 

图为工作人员检查餐饮店未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后填写专项检查表,并检查其是否持有效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效健康证,询问食用油和猪肉的购进渠道以及是否索证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