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个乡镇获评自治区“生态乡镇”

09.07.2015  21:37

广西新闻网 -广西日报桂林讯  (记者杨子健)7月6日,记者从桂林市政府了解到,2013年以来,桂林市累计投入资金22亿多元,改善县乡村基础设施,17个村屯获自治区“清洁乡村·百佳村屯”称号;14个乡镇获自治区“生态乡镇”称号,位列全区第一。

桂林市把“生态乡村”建设活动作为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途径。整合资源,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彰显地域和民族特色;以重点攻坚带动整体提升,增强生态乡村建设的系统性、示范性和带动性。桂林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各级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高效推进的工作格局。

结合产业发展、风貌改造和观光旅游,桂林在主要江河流域、旅游通道、交通干线等区域建设生态乡村示范带。为科学保护漓江、丰富桂林旅游内涵,重点打造灵川大圩-雁山草坪-阳朔兴坪的漓江东岸百里生态示范带。全市“村屯绿化”示范点达114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