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改革显成效 广西有14个单位申请社会办医

21.09.2016  21:31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蓝彬彬 实习生李阳)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卫计委获悉,自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国家和广西出台多项措施促进社会办医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自2011年至2016年8月底,自治区本级共有14个单位申请社会办医,自治区卫计委予以设置审批11个,予以执业登记3个。

  据了解,社会办医将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着力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准入和执业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两者享有同等待遇。另一方面加强监管、扶优扶强,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执业,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社会办医享有的优惠政策包括五个方面:按照经营性质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和税收政策,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税收和价格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或报销政策,不得将投资主体性质作为医疗机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的审核条件;健全非公立医疗机构用人环境和学术环境,鼓励医务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医务人员的学术地位、职称评定等不受工作单位变化的影响,并在临床重点学科、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等资格认定方面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平等待遇;对非公立医疗机构配置大型设备给予支持,各地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应充分考虑当地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需要,合理预留配备空间;鼓励政府购买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

编辑:陆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