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交给被举报人,倒逼反腐法治化

22.01.2015  13:02

  实名举报遭泄密、政府复函文件撒谎。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协会副会长陈善洪向国土房管局实名举报会长胡伟权违法,国土局却将调查结果给了被举报人。他申请信息公开,国土局答复所申请的文件不存在,可他已看到那份文件。(1月21日《南方都市报》)

  以个人举报为主要形式的民间反腐,已经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然而,在广州,副会长实名举报会长违法,受理举报的业务主管部门,居然将调查结果给了被举报人,使实名举报遭泄密,令人不寒而栗。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材料显示,在那些向检察机关举报涉嫌犯罪的举报人中,约有70%的举报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正是因为畏惧被举报者的疯狂报复,所以人们大都选择了保护自己隐私的匿名举报。然而,许多举报人即便是匿名了,也未能逃过被举报者打击报复的魔爪。难道被举报者都有特异功能吗?当然不是。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办案人员将举报人的相关信息透露给了被举报者。广州这起实名举报遭泄密事件,就是典型一例。虽然这名举报人暂时未受到报复,但潜在的风险仍然存在。

  可见,一旦办案人员同被举报者穿上了一条裤子,程序就失去了公平正义;一旦程序失去了公平正义,首先受到伤害的必定是那些举报人。换言之,“70%的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问题还是出在权力部门或司法机关内部,出自那些恣意践踏公平正义的办案人员。因此,针对这起实名举报遭泄密事件,当地纪检、司法部门应展开彻查,既要查清被举报者是否违法,又要找出泄露者,并进行严厉查处。

  特别是,这起实名举报遭泄密事件的发生,倒逼反腐法治化。在倡导公民参与反腐的同时,要建立起完善的保障机制,提高个体反腐者规避、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对实施报复者,严惩不贷。再者,反腐机构应该更加关注个人举报,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主动回应质疑,及时介入调查,并迅速、详尽地公布调查结论。更重要的是,采取积极措施,规避个人举报的消极面,努力将民间反腐纳入法治轨道。(张西流)

编辑: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