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二手车竟是被盗车辆 警方:买车莫贪便宜

07.03.2016  10:25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韦仲达 通讯员 黄潇)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但市民在网上买二手车时一定要三思,很可能一不小心就被骗或惹祸上身。3月7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了解到,市民何先生近日就因为购买的二手电动车是赃车而到派出所走了一趟。

  3月4日上午,凤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民族大道上看见自己去年被盗的电动车,随后民警出警将车及车主何先生带回派出所。本来要去办事,途中突然被警察带回了派出所,这让车主何先生一脸的茫然。据梁女士说,她的电动车于当天正好在民族大道上看见自己被盗的电动车。

  原来,2015年9月份在西乡塘区被盗。同年10月,何先生嫌电动车上牌手续太复杂,于是在“58同城”网上花1700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因为交易时对方有身份证、购车发票等手续就放心购买了,不想这竟是梁女士被盗的这辆电动车。当天上午,何先生驾驶电动车去公路局办事,当他行驶在民族大道上市,正好被失主梁女士看到,梁女士随后报了警。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车辆,特别是在网上进行二手车交易时,要注意识别车辆的相关标识和购置凭证,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车辆要提高警惕,并及时完善二手车交易的各项手续及车辆登记过户。同时民警还提醒,市民购买赃车触犯刑法,须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警方特别提醒,市民购买电单车应到有发票的正规厂家购买,切勿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