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电驴装有GPS 男子妄想不劳而获因盗窃"二进宫"

11.11.2015  14:03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何璨汐    通讯员    骆健)一个男人,本应脚踏实地,尽好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在为人处世方面给妻儿树立好榜样,但林某却妄想不劳而获,两次因盗窃被判刑,屡屡让妻儿失望。近日,林某因盗窃电动车被良庆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宣判后,林某后悔不已,自称愧对妻儿。

  林某多年前来南宁打工,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2年前刑满释放后在南宁一家工地打工。今年8月份,林某向朋友阿宜抱怨道,他租住的房屋离工地太远,自己没有多余的钱买电动车,每天搭公交车去工地非常不方便,希望“”点钱买辆电动车。

  几天后,阿宜找到林某说,五象新区有不少在建工地,应该可以找到无人看管的电动车。于是,两人去到五象新区一带的建筑工地寻找作案目标。在一楼盘的售楼部侧门,一辆无人看管的电动车引起两人的注意。

  为顺利偷走电动车,阿宜站在入口处把风,林某则悄悄靠近电动车。林某先用脚轻轻踢电动车后轮,检查车辆是否装有警报器。没有警报声响起,林某便迅速将车推走,不料,电动车前轮被车主上了一把大锁。见状,林某将阿宜招呼过去剪大锁,之后顺利将车推走。

  两人本打算将盗来的电动车以1000元的价格转手再平分赃款,但林某寻思自己刚好缺辆电动车,于是给了阿宜500元,算是将车“”过来。让林某没想到的是,不仅他们偷车的举动被该楼盘售楼部侧门的监控视频记录下来,而且被盗电动车上装有GPS定位系统,很快,民警根据线索将林某人赃俱获。

  近日,良庆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林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林某当天表示服从判决。

  “上一次我出狱后,妻子和小孩担心我再误入歧途,时常打电话劝我。女儿不好意思直接跟我说,就常常发短信鼓励我,让我走正道。没想到,这次我又糊涂了,真的愧对他们。”宣判后,林某表示,自己最无颜面对的就是妻儿,这次入狱定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编辑:梁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