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拨付2亿元助易地扶贫搬迁建设
南宁新闻网—南宁日报讯(记者王煜霞)10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确保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公司按时归还“两行”贷款利息,有效推进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贷款投放情况进行测算,于近日将2016年度贷款贴息资金近2亿元拨付至广西农投集团,确保广西农投集团及时将贴息资金拨付给相关承办银行,为广西易地扶贫搬迁融资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根据中央《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要求,2016年至2020年,全区移民搬迁110万人,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万人和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10万人;到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00万人全部实现脱贫。搬迁的重点对象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经过精准别识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和确实需要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搬迁区域主要分布在全区除北海外的其他13个设区市的79个县(市、区)。全区将建设集中安置点737个,安置92万多人,占安置人数总规模的84.15%;分散安置17万多人,占安置人数总规模15.85%。
根据《“十三五”时期广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使用方案》,自治区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约6万元筹措搬迁工程建设资金,筹措规模约600亿元。
据悉,2016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共33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万人、同步搬迁人口3万人,涉及70个县(市、区)。自治区统一筹措资金规模为180亿元,其中向“两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申请投放贴息贷款规模105亿元。截至目前,“两行”已投放贴息贷款83亿元,其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投放55亿元、国家开发银行投放28亿元。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