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对药品零售价影响较小

02.08.2017  17:06
 

  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于2017年4月30日24时全面启动,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现医改工作已平稳实施了3个月。为及时掌握我市药品零售市场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后的情况,近日,物价部门深入部分药品零售店了解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对零售药品价格的影响。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厅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桂价医〔2015〕56号)精神,目前,我市零售药店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于零售药店所面向的客户群体的药品购买量不大,购买者若去医院仅为购买药品还需支付诊查费,且排队、就诊、缴费、取药等流程均需要花费一定的个人时间成本,大多数零售药品购买者在购买常用药时仍会选择药品零售店。物价部门随机抽查部分药品价格,如复方氨酚葡锌片(康必得)零售价6.9元/盒、肠炎宁片(康恩贝)零售价15元/盒、双嘧达莫片(潘生丁片)零售价8.2元/瓶,药品零售价与医改前的价格对比变化不大。因此,我市启动医改后对零售药店的客流量及价格影响较小。   我市部分零售药品价格小幅度上涨主要受人工成本、物流成本和原材料成本的影响,但由于行业市场竞争较大,药品零售店为保持自身在行业内的竞争力,药价涨幅不会太高,少部分药店为保证店内的客流量,会以进货价作为零售价来销售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