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起800公里以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降至10元

05.01.2015  13:39

1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下调

800公里以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降至10元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张孟君  通讯员谢璐莹)坐飞机出行又能省钱了。记者从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售票处获悉,自1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将迎来新年“第一降”,调整后,800公里以上和800公里以下(含800公里)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将分别降到30元和10元。

目前,国航、深航、厦航等航空公司已发布通知,自1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名旅客燃油附加费由30元调整为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名旅客燃油附加费由60元调整为30元。按成人普通票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且个位不足10元按舍去尾数计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线免收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收取10元。

“2014年年初的时候,800公里以上航线是120元/人,800公里以内是70元/人,对比来看,确实下降了很多。”南宁机场售票处有关人士介绍,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与航空煤油价格实行联动,航油价格每次变化都会直接影响到航空燃油附加费的调整。随着航油价格下降,这次下调已是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连续第5次下调,之前几次调价分别于2014年9月5日、10月5日、11月5日、12月5日实施。

据了解,中国国内航线自2009年11月14日起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当时的征收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人征收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人征收50元。此次调整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创近5年来新低。

南宁始发800公里以上的国内航线

南宁

飞  往

乌鲁木齐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大连  北京  天津  石家庄

呼和浩特  银川  兰州  西安

榆林  太原  郑州  济南  青岛

上海  杭州  南京  宁波  温州

合肥  南昌  厦门  福州  武汉

成都  重庆  泸州  长沙  汕头

南宁始发800公里(含)以下的国内航线

南宁

飞  往

广州  深圳  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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