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法院:“问计于民”谋发展 司法为民赢支持

15.01.2015  04:28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韦仲达 通讯员潘俊秀)近年来,兴宁区法院在问计于民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开展工作,通过实实在在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

  问卷调查 征集民意

  “您认为新格式的裁判文书是否简明易懂,说理是否清楚?”“您认为使用新格式裁判文书是否会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这是兴宁区法院就《民事裁判文书简化改革问卷调查表》中的一连串问题。

  作为裁判文书改革试点单位,兴宁区法院自去年以来创新在民事审判领域推广令状式、填充式、表格式等简化裁判文书。虽然简化文书在推行之初就受到了好评,但其在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却不易发现。为此,法院认为,必须从受众反馈看成效,从群众中征集意见和建议,才能有的放矢推进工作。所以,兴宁区法院精心制作了问卷调查表,分别发放给案件当事人广泛征求意见。

  截至目前,该院已有265份问卷被填写回收,征集到意见和建议43条。下一步,该院将结合群众提出的“加强简化裁判文书说理性”、“扩大简化裁判文书的使用率”等中肯意见完善裁判文书简化改革。

   纠纷调处 顺应民意

  “族老给我们的调解建议很容易操作,我们就按这个来,以后再也没有后顾之忧。”这是兴宁区法院五塘法庭运用“族老调解”机制化解的买卖合同纠纷。

  “族老调解”是五塘法庭立足辖区农村社会风俗,顺应村民生活习惯和意愿,通过挖掘农村辈分高、威望重的“族老”参与诉讼调解,使“族老”运用本土经验和宗族伦理协助纠纷化解的新机制。

  “族老调解”机制运行不久就得到了许多农村群众的好评,多数群众希望“族老调解”能持续下去,长期服务农村和农民。针对村民需求,兴宁区法院全力筹谋,争取多方支持,全力保障“族老调解”常态化运行,使族老们常驻法庭协助调解。

  目前,在法院的努力构建下,“族老调解专用法庭”已步入常态运行轨道,“族老调解席”每月都能成功化解数起农村纠纷,为农村治理发挥了有效功能,村民对法庭的满意度也得到提升。2011年至今,“族老调解”机制已调处诉外民间纠纷103起,调处诉讼中的民事纠纷39起,调解成功率达85.3%,所调案件均自动履行,无一反悔,无一申请强制执行,效果明显。

  问需于民 延伸职能

  “学了两年法律,我还是头一次感受法院庭审现场,从中学到了很多书上没有的东西。”2014年10月22日,参加完兴宁区法院“联合教学实践基地”庭审观摩活动的大学生小张如是告诉法官。

  “联合教学实践基地”是该院在问需于民基础上出台的司法为民新举措。该院一直以来注重延伸司法职能,把司法为民带到社会各界。去年以来,该院不断加强与学术界的良性互动,院长韦穆多次率队深入高校调研,征集学术界对法院工作的需求建议,并积极回应高校呼声,与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广西医科大学共建“联合教学实践基地”,将司法职能延伸至辖区高校。

  “联合教学实践基地”通过司法实践教育为社会法制建设输出适应时代发展的法律人才,与学术界形成沟通交流渠道,促使法院和学术界的学士素养、法律思维更趋于同步,为双方共同的正义追求营造氛围。

  除学术界外,该法院还将司法职能延伸至社区和企业,通过以案说法、现场咨询、发放资料、现场立案等方式,向社区和企业宣传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提供上门立案服务,让群众自身维权更加便利,使法院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形象深入人心,在收获群众肯定的同时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