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将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检察工作意见

03.11.2015  08:57

 

  正义网北京11月2日电(记者王治国 徐盈雁)1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全国检察机关将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为契机,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更好地维护刑罚执行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罪犯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将坚持从全面依法治国高度,进一步转变理念,更加重视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检察工作的意见,推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按照同级派驻和对等监督的原则,规范和加强派出检察院、派驻检察室设置,加快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监控联网建设,加强监管安全防范检察。

  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刑罚执行各个刑种、各个环节的监督。增强刑罚执行监督实效。重点强化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异地调监、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病情鉴定等环节的监督;强化对刑罚交付执行的监督;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社区服刑罪犯脱管漏管的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实现社区矫正监督工作重心由定期专项检察向常态化监督转变,等等。

  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将深化司法改革,健全与执行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快推进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深化刑罚执行监督环节的检务公开,规范和完善刑罚执行监督制度机制。

  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将加强刑罚执行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结合深化司法改革,优化刑罚执行检察队伍结构,加快推进刑罚执行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定期轮岗等制度,从制度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