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警公布"十大危险驾驶"行为 占道行驶排第一
临近春节,一年一度的春运即将拉开帷幕。广西交警近日对2015年发生的3人以上较大交通死亡事故进行盘点,并公布最易引发交通死亡事故的“十大危险驾驶”行为。数据显示,在排行榜中,占道行驶高居榜首,占交通事故总数的20%,是“十大危险驾驶”行为中的第一马路杀手。除“十大危险驾驶行为”,2%致3人以上死亡事故为其他危险驾驶行为
占道行驶位居第一
案例:2015年1月10日上午11时30分,桂平市发生一起死亡3人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主因是其中一辆车的驾驶员在两车临近会车时,驾车向左越过中间分道线进入对向车道行驶,对向车辆制动避让不及发生碰撞,造成3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分析:“占道行驶”是危险性极大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尤其是在路况较差的道路上或弯道内,“占道行驶”导致交通事故的概率将大大增加。据了解,2015年,占道行驶引发的3人以上交通死亡事故占总数的20%,为第一大危险驾驶行为。
小车强行超车与摩托相撞
案例:2015年2月8日上午10时26分,在钦州灵山县,一小车在强行超越前方同向行驶车辆过程中,与对向驶来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车上搭乘2人)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驾乘人员共3人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分析:数据显示,“强超强会”引发的3人以上交通死亡事故占总数的19%,强行超车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最为危险的驾驶习惯之一。尤其是在春节期间,大家都想尽早回到家中,容易产生超车的念头,强行超车易出事故。
酒后驾驶事故率超常人16倍
案例:2015年2月20日下午5时50分许,在田东县境内,一驾驶员在饮酒后搭载3人上路,车辆驶出路面与公路涵洞水泥护墩发生碰撞后翻入公路西侧水库中,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车辆损毁。
事故分析:2015年,“酒后驾驶”引发的3人以上交通死亡事故占总数的15%。饮酒后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中枢神经系统活动逐渐迟钝,致使大脑判断发生障碍,手脚迟钝不灵活,甚至丧失操作能力。科学研究表明,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后尚能驾车的情况下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也要相应延长,这大大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几率。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
超速行驶等于提前超度生命
案例:2015年2月22日上午9时30分,钦州市发生一起死亡4人的交通事故。驾驶人驾驶一辆大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钦犀公路时,因超速导致大型普通客车失控碰撞右侧山坡后侧翻,造成车上乘客19人受伤,4人当场死亡,车辆遭到严重损坏。
事故分析:数据显示,去年,“超速行驶”引发的3人以上交通死亡事故占总数的11%。交警分析认为,超速行驶时,驾驶人精神紧张,心理和生理能量消耗大,视力降低、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直接影响驾驶人的操作稳定性,如遇紧急情况,驾驶人往往措手不及,容易造成碰撞、翻车等交通事故。同时,超速行驶车辆发生机械故障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如容易造成爆胎、制动失效等机械故障。
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危险
案例:2015年4月4日凌晨1时许,在梧州市龙圩区,一驾驶人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车上搭载1人)碰撞对向行驶的另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车上搭载1人),造成3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分析:数据显示,“摩托车无牌无证”引发的3人以上交通死亡事故占总数的11%。由于无牌无证的车辆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游离于管理之外,安全技术性能得不到保证,成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大隐患。
两车安全距离不够发生碰撞
案例:2015年8月7日上午11时20分许,在南宁市良庆区路段,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前方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重型半挂牵引车司机因采取措施不当侧翻导致摩托车被碾压,造成3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分析:2015年,“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引发3人以上交通死亡事故占总数的5%。《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车速在每小时100公里以下时,可适当缩短与同车道前车车距,但应保持50米以上距离。春节期间车流量大增,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前车未保持安全距离时,驾驶人由于制动距离过短,极易导致事故发生。建议驾驶员不要跟得太紧,特别是在出入口、互通区、隧道等路况较为复杂的路段,要看清路牌、提前减速。不要随意、连续变更车道,一定要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微型面包车超员载客发生侧翻
案例:2015年8月30日上午7时29分,在G72线泉南高速公路上,一驾驶人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14人),因操作不当,车辆与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发生碰撞后向右侧翻于应急车道上,事故共造成车上乘客5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分析:数据显示,2015年,“微型面包车超员载客”引发3人以上交通死亡事故占总数的5%。交警介绍,微型面包车超员载客时,稳定性和制动效能严重下降,极易失控发生事故。农村、山区道路路窄、坡陡、弯急,微型面包车超员容易失控。春运期间,亲朋好友举家出行时,切忌超员载客。
货运车辆超载致人死亡
案例:2015年5月26日晚11时许,在苍梧县境内,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由于严重超载导致车辆制动失效,与对向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车上搭乘2人)发生碰撞,造成3人当场死亡。
事故分析:2015年,“货运车辆超载”驾驶行为占全区3人以上交通死亡事故总数的5%。货车超载严重影响车辆制动和操控性能,极易发生车毁人亡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载货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
案例:2015年12月22日下午1时20分左右,一驾驶人驾驶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搭载11人,行至宜州市祥贝乡白伟村白马崖坳急弯陡坡路段时,车辆驶出路外翻下9米深的山谷,造成3人当场死亡,2人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分析:“载货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引发的3人以上交通死亡事故占总数的5%。载货三轮摩托车安全系数较低,且大多属于“黑车”,经常无视安全超员搭载,容易引发事故。
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致6死1伤
案例:2015年2月11日上午11时,在广昆高速百色右江区境内,驾驶人张某、梁某分别驾驶两辆面包车(一车搭载4人,一车搭载5人)一行9人结伴沿广昆高速路从云南往玉林方向行驶,张某驾驶的面包车在碰撞到公路的右侧护栏后停在超车道上,随后,两辆面包车上前后共有7人在未设置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下车查看被撞车辆状况,此时,公路上驶来的一辆重型全挂牵引车直接碰撞到故障车辆和车旁7人,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分析:2015年,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引发的3人以上交通死亡事故占总数的2%。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正确的做法是: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要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此外,车上人员不要停留在车道内,需撤离到高速路护栏以外。
2015年3人以上交通事故原因盘点
“占道行驶”占事故总数的20%
“强超强会”占事故总数的19%
“酒后驾驶”占事故总数的15%
“超速行驶”占事故总数的11%
“摩托车无牌无证”占事故总数的11%
“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占事故总数的5%
“微型面包车超员载客”引发3人以上交通死亡事故占总数的5%
“货运车辆超载”驾驶行为占全区3人以上交通死亡事故总数的5%
“载货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引发的3人以上交通死亡事故占总数的5%
“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引发的3人以上交通死亡事故总数的2%
[责任编辑: 刘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