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严惩危害公交车安全行为 夺方向盘等将立案侦查

25.04.2019  09:40

  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和一键报警设备,依法严厉打击影响司机安全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记者昨日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南宁市相关部门日前印发《南宁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安全防护专项行动方案》以及《关于切实加强南宁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10月31日前,南宁市中心城区要完成现有城市公共汽电车(含租赁)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一键报警设备、车载视频监控设备工作,通过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市民的出行安全。

   “3+N”行动保障市民公交出行安全

  随着公共交通发展,城市公交车辆日趋点多、线长、客流量大,治安环境复杂,乘客影响司机安全驾驶违法犯罪案件增多,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也时有发生。

  记者从南宁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今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期间,南宁市在全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开展“3+N”安全防护专项行动。“3”是指一律安装“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一键报警设备”“车载视频监控设备”;“N”是指各公交企业结合实际自行加装其他相关防护设施或采取其他防范措施,如自动破玻器、易燃易爆物品监测装置、自动灭火系统、远程熄火系统以及增派乘务安全员随车巡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加大宣传等。

   推进城市公交人防技防物防建设

  根据此次行动的目标任务,今年2月1日起,南宁市新购置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含更新和新租赁)必须具有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前装)、一键报警设备、车载视频监控设备。10月31日前,南宁市中心城区要完成现有城市公共汽电车(含租赁)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一键报警设备、车载视频监控设备工作。2020年12月31日前,全市各县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也要完成安装工作。另外,城市公共汽电车加装防护设施后,不得影响安全行车或增加行车安全风险。

  同时,推进城市公交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在跨江跨河、跨高速公路和高速铁路,以及经过人员密集区、政治中心区的重点线路公交车上,在重要节点、时段内,有条件的县区可考虑配备安全员,解决城市公交车内秩序维护、突发情况处置力量薄弱的问题。

  此外,南宁市还将大力加强新手段攻关和新技术应用,推广应用车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自动监测技术,完善公共汽电车及场站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探索应用人脸识别、图像识别、视频智能行为分析等新技术。运用GPS定位、智能报警、一键报警等技术,最大限度提高应急处突效率。

  严惩危害驾乘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交车驾驶员关键时刻的先期处置、应对是确保行驶安全的重要环节。接下来,南宁市相关部门将指导城市公交企业完善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加强安全职业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司乘人员发现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关注公交车驾驶员的思想动态、身心健康管理和情绪疏导,严格执行驾驶员出车、交接班登记制度。

  同时,完善企业应急处置规程和制度,教育公交驾驶员正确处置运行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特别是明确紧急情况时立即靠边停车、及时报警等操作规程,对发现影响运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报警,加强对车辆动态运行管控,确保城市公共汽电车内监控摄像设备、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等正常使用。

  此外,南宁各县区公安局将加大对危害驾乘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惩处力度。特别是在接到干扰、辱骂、殴打城市公交车驾驶员的报警时,应第一时间出警,并组织力量快速查证。对以殴打、拉扯驾驶员和抢夺方向盘等暴力方式影响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安全的,要一律依法立案侦查,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廖欣)

编辑: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