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成企业职工已享带薪休假

25.07.2015  11:38

  

  

  昨日,广西举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广西职工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南宁市的内资企业职工休假达八成以上。影响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的原因有哪些?下一步,广西又将采取怎样的措施?为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职工休假情况?

  上半年休假职工达八成以上

  有了法律的护佑,带薪休假落实情况如何?近期,自治区统计局近期对企业职工带薪休假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显示,2011年至2014年,广西全部享受带薪休假者不到五成。但昨日发布会上传出的最新数据显示,广西在推行一些落实措施后,这几年全区带薪休假趋势向好,年休假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在机关事业单位方面,从2011年到2014年,工作人员全休假人数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全休的人数,由2011年的34.9万人升至2014年的68.1万人,休假人数比例由50%上升到82.5%;部分休假和未休假人数逐年减少,2011年,享有休假权利而未休假的工作人员人数占比为30%,到2014年,占比仅为5%。

  国有企业以及管理规范的各类民营企业也已经基本落实年休假制度。自治区国资委2014年对所监管的41户企业(职工约为19.9万人)进行抽样统计,实际完成年休假职工约占总人数的68%。自治区总工会2014年对3600名企业员工进行企业问卷调查,其中有2536人依法享受了年休假,占调查人数的70%。

  今年6月份,广西对南宁、百色两市企业职工1—6月的情况抽样调查,其中南宁市的内资企业(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总人数约为48.71万人,休假职工人数约为39.14万人,占企业总人数的80.3%,企业支付未休假职工工资报酬总额约为159.08万元。

  影响休假原因?

  职工意识淡单位管理不完善

  逐渐落实带薪休假,企业员工感受如何?对于未能享受或未能全部享受带薪休假的原因,大部分企业员工表示,主要是工作太忙或单位不批准。

  曾在南宁市一家私企做销售工作的盘先生表示,去年他有5天年假,但没有休,“做销售太忙了,休假的话影响整个部门的业绩,年假的事提都没提”。一私企员工赵女士表示,年休假一直是可以休的,但是不休没有3倍日薪的补偿。同样,一些企业员工也表示,工作忙得休不了,一毛钱也得不到补偿。

  广西人社厅副厅长潘志金在会上表示,从总体上来说,广西职工年假工作仍处于起步实施阶段,有的用人单位对安排职工休假的意识欠缺,落实措施不完善,休假制度执行不到位或未休假的现象仍然存在。

  对于影响原因,他认为,首先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安排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补偿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其次,在企业生产一线的职工,为了完成或超额完成计件额度,许多职工不得不放弃年休假,且许多企业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极力压缩人工费用支出,对年休假政策的执行力也随之减弱;第三,企业职工维权意识不强,部分职工对年休假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不了解,同时因担心被解雇或者影响晋升而不敢或不愿向单位主张自己的休假权利,更不会轻易向人社部门投诉。

  今后有何措施?

  力争应休尽休工资报酬到位

  下一步,广西将如何推进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会议要求,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要建立年休假计划备案制度和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且要将上一年度落实年休假情况和本年度年休假计划及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力争应休尽休,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应休未休工资报酬落实到位。

  同时,规范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督促企业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的相关要求,指导企业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抓好职工年休假工作的指导和落实。

  工会将年休假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评优评先条件,在开展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强优企业等评优评先活动时,严格审核年休假的落实情况,对不执行年休假的企业,一律不予通过。

  热点问答:

  Q1:年休假权益受损,职工如何维权?

  答:如果职工年休假权益受损是用人单位造成的。首先,职工应主动找本单位职能管理部门沟通,依法主张自己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其次,在主张无果的情形下,职工可以找企业工会出面协调处理。第三,在以上措施都不能解决的情形下,职工可以向劳动用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让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依法依规处理。第四,如果因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Q2:如果用人单位既不安排休假,又不给予补偿,怎么办?

  答: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50%—100%的赔偿金。另外,《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Q3:广西近年推进职工年休假落实的措施有哪些?

  答:措施包括: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相对集中的年休假。如2013年7月,自治区党委下发相关通知,强调从2013年起,每年暑期安排全区机关干部相对集中休假,时间为每年8月1日至20日分两批集中进行。

  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等。如2014年广西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涉及工时、休假等违法案件111起,有力地推进了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贯彻落实。

  Q4:与其他休假制度相比,带薪年休假有什么特点?

  答:带薪年休假可以连续安排休假也可以分段安排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民族节日等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对确因工作需要,应休未休天数可享受日工资300%的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 (记者 史小辉)

编辑:覃凤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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