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查处4起严重违纪违规案件 12名领导干部被处理

11.02.2015  12:43

日前,经南宁市委、市政府同意,南宁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4起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公车私用、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出国旅游、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给予12名领导干部开除党籍、撤职、降级等党政纪处分。

一、陈慧芬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公车私用案

邕宁区副区长陈慧芬,邕宁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德林,青秀区农林水利局主任科员苏一孔,邕宁区民政局局长陆志稳,青秀区仙葫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黄精华脱岗打球,其中陈慧芬、宋德林、苏一孔驾驶公车前往,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其脱岗行为构成玩忽职守错误,公车私用行为构成挥霍浪费错误。决定给予陈慧芬行政撤职处分,按主任科员安排工作,给予宋德林、苏一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陆志稳、黄精华党内警告处分,对宋德林、苏一孔、陆志稳、黄精华职务失信行为记3分惩戒。

二、龚祖康等违规接受宴请案

2014年11月,南宁市中心血站站长龚祖康、副站长陈洋一行11人在武汉参加中国输血协会第七届输血大会期间,多次接受与本单位有医用耗材购销业务往来的企业宴请,构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错误。决定给予龚祖康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副科级安排工作,给予副站长陈洋党内警告处分。

三、横县教育局公职人员违规公款出国旅游案

2013年2月18日至22日,横县教育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横县教育局17人和横县17名中心学校教辅材料发行员共计34人到韩国公款旅游,构成挥霍浪费错误。决定给予横县教育局局长陈兴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横县教育局党委书记杨焕荣、横县教育局副局长陈华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横县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主任施丹宁行政撤职处分。

四、文雁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

南宁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文雁因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决定给予文雁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按照科员安排工作。

陈慧芬等人脱岗开公车打球、龚祖康等人多次接受宴请,发生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南宁市大力整改中央巡视组巡视反馈“玩风”问题后、陈慧芬和龚祖康因工作不力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责任追究后;横县教育局公款出国旅游发生在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文雁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目无法纪,执法犯法,都属于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陈慧芬、龚祖康等作为领导干部,我行我素,依然故我,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就要为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

南宁市纪委监察局就上述4起典型顶风违纪案件发出通报,并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不断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按照新常态的新要求约束自己、警醒自己,自觉在新常态下履职尽责。要切实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无条件遵守党纪党规,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常怀敬畏之心,常存戒惧之意,决不能打纪律的“擦边球”。要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自觉改进作风。

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文娱、健身活动,严禁“纵酒”行为,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严肃整治领导干部“玩风”问题的通知》要求,严禁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共资源发展个人兴趣爱好,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以开笔会、办展览、印专集等形式敛财,严禁利用公款、公物或者公共资源组织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摄影、书画、出版活动等。

节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执纪问责、公开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决策者、管理者、监督者的责任,持续形成从严惩治的高压态势。(记者杨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