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 广西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

18.03.2017  17:40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王志鹏)2018年3月底前,广西将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定期公示和曝光列入“黑名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将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列入“黑名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从业人员受到相应的惩戒。昨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广西交通运输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广西将全面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今年3月至2018年3月,广西将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深入整治,并将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2018年1月前,全面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2018年3月前,对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进行全面排查,对相关企业开展“回头看”工作。其中,剧毒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将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广西将进一步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2018年3月底前,将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定期曝光。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列入“黑名单”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从业人员受到相应的惩戒。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