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转发自治区纪委《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的通知

28.11.2014  20:47

桂商纪发〔2014〕8号 

厅机关各处室,机关党委,服务中心,厅属企事业单位:

经厅党组同意,现将《 广西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11月24日

 

  附件:《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