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消委会发布今年1号消费提示 春节消费防陷阱

10.02.2015  19:30

广西新闻网 南宁2月10日讯(通讯员 李佩霞)2015年春节即将来临,广西消委会根据往年春节和目前消费的热点,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消费高峰期间,要理性消费,科学消费,提高警惕,防范和识别消费陷阱、消费欺诈行为。以往和目前消费投诉的热点问题,一是家电质量问题比较突出;二是食品质量和包装标识存在问题;三是网购商品与实体店同类商品质量差别较大;四是大宗商品合同和协议投诉增加;五是虚假宣传广告欺诈消费者;六是以打折优惠、超低价的促销手段把消费者引入消费陷阱。针对以上问题,广西消委会发布2015年第1号消费提示:提高消费品位,防范消费陷阱。

在春节消费过程中,请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消费电器、食品、日用百货要到证照齐全的商场选购。消费电器、食品、日用百货是春节消费的主要商品,请消费者到大型超市、品牌专卖店和证照齐全的商场选购,售后服务和“三包”有保障。

二、购买家电和食品要查验包装和商品标识,如厂名、厂址、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商品构成成份、数量等,特别要认证食品“QS”和电器“CCC”认证。如果没有以上内容的商品,有可能是“三无”商品。

三、网购商品时要选择品牌专卖网站购买,同时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确保自己帐户安全。

四、购买大宗商品要认真阅读合同、协议,如房产、汽车要选择由监管部门监制或备案的合同规范文本。把一些推销人员承诺的内容同时写进合同或协议,防范“格式条款”欺诈行为。

五、坚决抵制“假冒伪劣”商品。一方面,消费者要关注监管部门公布的查处“傍名牌”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公告信息;另一方面,不要贪图便宜,主动购买假冒伪劣商品。

六、正确对待商品打折优惠和超低价促销经营行为。要根据自己的需要购买商品,同时要注意识别促销经营中有没有虚假的内容。要通过消费,不断提高自己的消费品位和科学消费的能力,防范消费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