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不满“土地证”核发状告市政府 南宁常务副市长出庭应诉
图为张文军(左一)在庭审现场 林浩 摄
图为蓝树源介绍行政审判案件审理情况 林浩 摄
中新网南宁12月14日电 (林浩 孙晓梅 姚娟)“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参加庭审,经历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我对政府自身的行政行为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今后各部门必须谨慎对待手中权力,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广西南宁市常务副市长张文军1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当天,因认为政府在批准“土地证”时没有严格审批,程序违法,家住南宁蒲庙镇的村民严世焗将南宁市政府告上法院,要求国土部门撤销核发的“土地证”。分管国土部门工作的张文军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原被告双方及案件第三人围绕“土地证”核发程序是否适当、申请材料是否真实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经过1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张文军庭审后表示,在严肃庄重的审判场合,感受到了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今后,南宁市将提高政府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比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
南宁市中院副院长蓝树源介绍,自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南宁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显著增多,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比率还相对较低,为了更好地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经协调,南宁市政府不久前做出明确规定,将出庭应诉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今天,张文军的出庭应诉,表明了政府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决心。”蓝树源说。他认为,该项制度实施的常态化,有利于政府工作人员了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从败诉案件中,他们还可以吸取教训,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结合历年来遇到的行政诉讼案件,蓝树源还分析说,在实践中,很多行政争议,只有能够“拍板”的负责人出面才能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使人民群众看到了政府职能部门解决纠纷的诚意和决心,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猜疑,有利于解决纠纷、协调官民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为更好地解决原告“告官见不到官”的问题,蓝树源建议,法院与政府还应联合设立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制度,让涉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旁听,目睹庭审全过程,规范今后的执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