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公布挂牌督办4起案件处理情况

29.12.2016  19:17
    12月28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今年6月挂牌督办的4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相关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已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对于山西省晋中市政府违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行为,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依法收回违法批准使用的土地,违法征收的土地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将榆次区政府原区长张祖祁、榆次区政协主席张增翔、晋中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局长张晓平、晋中市公投公司总经理郝俊明、晋中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耀明、晋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双寿、榆次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杨辉峰(主持工作)、郭家堡乡乡长屈瑞明等责任人员移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行政纪律责任。晋中市政府原市长胡玉亭、副市长王盛章已作出书面检查。晋中市政府已向山西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对于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土资源局责令其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252.2597万元。目前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河南省有关单位决定给予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副总经理朱家队严重警告处分。
对于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工业园经营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行为,紫云国土资源局责令其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74.9466万元。目前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平整土地已复耕。紫云县国土资源局已将紫云投资公司董事长黄和祥、总经理陈贵平等责任人员移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行政纪律责任。
      对于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畅享田园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大荔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其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148.53万元。目前,罚款已缴纳,地上违法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全部拆除,土地已复耕并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陕西省有关单位决定对大荔县副县长王民峰、大荔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荆霜枝警示训诫,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行政警告、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处分。大荔县政府已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