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从严从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党建主体责任落实

02.02.2015  11:36

  为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兴宁区从严抓好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确保基层党建工作有安排、有检查、有落实、有考核、有激励,形成干事创业、增比进位的良好氛围。

  述前严格审查,真实反映履职成绩。对述职报告进行严格审查,明确“谈问题、找原因、促发展”主线,严把比例关,对谈成绩多,讲问题少的,提出修改意见或责令重写,共责令重写述职报告12次,提出修改建议35条。还纠正了一批以工作总结代替个人述职、把集体成绩当作个人成绩的共性问题,确保述职工作导向正确。同时,还采取实地考核和抽样调查方式对那安综合示范村建设、农村党员大培训、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15项重点党建项目进行全面考察,确保述职内容与具体工作“账实相符”。

  树立问题导向,落实倒逼整改制度。每位书记述职结束后,区委常委、参会代表分别对党(工)委书记进行现场点评和提问,突出问题导向,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一批解决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问题,力求做到“一问题一措施”,建立整改落实清单、细化解决步骤、明确时间期限等。本次述职会共查摆问题75个,各级领导及基层党员群众代表现场提问11人次,述职工作做到不回避、不绕弯。在一定范围内对需整改的问题进行公示,充分发挥基层党员群众监督主体作用,为下一步重点工作指明了方向。

  强化结果运用,完善奖优惩劣机制。严格依照自治区、南宁市评价考核程序及分数转化公式进行考核评定,据统计,目前各述职书记中,最高分为87.90,最低分为83.88。加强对测评结果的运用,采取“上中下反馈”机制,将测评结果上报至市委组织部及区委备案、横向函告至兴宁区绩效办等综合考评部门,向下反馈至各镇(街道)党(工)委,并在辖区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述职中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工作不扎实的,由区委组织部下发整改通知书,严令督促整改,强化责任监督,进一步完善奖优惩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