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3·26”外脚手架坍塌较大事故原因查明

21.11.2015  11:37

  江南区“3·26”外脚手架坍塌较大事故原因查明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被依法追责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文艳玉 通讯员 韦雪玲)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安监局了解到,南宁市江南区工业标准厂房工程建设项目3月26日外脚手架坍塌较大事故原因已查明,事故调查报告经自治区安委办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复结案。该事故共有4家企业、2个政府部门、17名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其中,3家企业、3名责任人被给予经济处罚,9名责任人受到政纪处分,7名责任人被吊销、暂停执业资质资格。

  今年3月26日,南宁江南区下津路工地厂房脚手架突然坍塌,造成3人死亡10人受伤。到底是何原因导致这6层高的在建厂房脚手架坍塌?有人称是脚手架安装得不牢固,有人认为是拆除脚手架时操作不当。事发后,安监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下,立即组织事故调查。

  根据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三号标准厂房南面外脚手架使用了不合格扣件且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施工作业人员违规将拆除的钢管、扣件及脚手板堆放于架体上增加荷载,导致架体失稳坍塌。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一是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江南区工业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部未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职责,违规使用未经抽样送检合格的钢管、扣件等材料。二是劳务单位广西决明劳务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程序,违规组织外脚手架拆除作业等。

  另外,监理单位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监督施工单位使用经检测检验合格的钢管、扣件等材料,巡查发现安全隐患未排除情况下,准许施工单位实施三号标准厂房外脚手架拆除作业等。而建设单位南宁市富宁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依法履行项目业主职责。还有江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督职责不到位。

  这起事故中,涉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被依法追责。其中,广西一建、决明劳务公司、广西恒基公司等3家企业分别受到行政处罚并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停投标和承揽监理业务。广西一建岑某、林某等7名责任人分别受到行政处罚、政纪处分或吊销、撤销有关资质资格。决明劳务公司杨某某、卢某某等3人受到行政处罚或相应处理。广西恒基公司莫某某、吴某等3人被吊销或暂停有关资质资格。江南工业园区管委会工程部副部长莫某、市建管处江南站科员黄某等4人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或责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富宁公司、江南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南宁市建筑管理处被责成向市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