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婚多年感情破裂 夫妻双方离婚不离子

27.03.2015  13:21

  河池日报凤山讯近日,凤山法院巡回法庭经多方努力,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两人达成离婚协议的同时,双方理智而清醒地将孩子一并考虑周全,他们最怕就是大人的错误,会给孩子造成伤害。
  
  家住砦牙乡板叶村的韦某与罗某,于2001年自由恋爱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年12月28日生育儿子韦某某,次年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一起外出打工,后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引发矛盾。2012年4月,罗某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2013年12月,罗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后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裁定予以准许。之后,双方感情仍未得到改善,今年1月,罗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经巡回法官多次到其家庭动员和做思想工作,最终,韦某和罗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儿子韦某某自2015年3月2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随罗某生活,由韦某于每月28日前支付韦某某抚养费500元。2017年8月31日以后韦某某随韦某生活,由罗某于每月28日前支付韦某某抚养费500元,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止,儿子大额医疗费和教育费凭票据平均分担。(黄荣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