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检察院畅通救助渠道 帮扶弱势群体

10.11.2014  14:32

  广西检察网11月10日讯(通讯员梁金艾)“谢谢检察院对我外孙女的关心和帮助……”,11月5日下午,60多岁的陈老太领到2000元的的救助金后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今年10月底,大新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有关案件中了解到,2013年3月10日陈老太的女儿陈某某被其丈夫农某怀疑有婚外情将其杀害,农某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案发以来陈某某2岁多的孩子一直由年迈的陈老太扶养,陈老太背负着失去女儿和由此带来的包括经济损失在内的各种伤害和痛苦。控申科了解情况后主动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叶永亮检察长当即指示从该院的经费中先行支出2000元给予救助。

  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检察机关解决群众困难、促进息诉罢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有效举措,该院坚持主动救助,畅通救助渠道,加大信访工作力度,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实际行动彰显检察工作的人文关怀。自201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7件,发放救助资金4万余元,提供心理辅导20余次,一定程度上抚慰了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受伤的心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单位:大新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