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孩子不是老公的 女子将他人告上法院讨抚养费

06.01.2015  15:05

  向孩子“生父”讨抚养费

  双方都不愿做亲子鉴定,导致举证不利诉求被驳回

  核心提示:女子阿霞明明有法定的丈夫,并且丈夫也认定孩子就是亲生的,可阿霞却仍将另一名男子告上了法院,向其索要孩子的抚养费。这是怎么回事?4日,柳北区人民法院对这件离奇的案件作出了判决。

   血型让生父存疑

  2014年7月,阿霞一纸诉状将男子阿浩告上法院,称阿浩是自己孩子的亲生父亲。但孩子出生至半岁时,阿浩就故意躲避不付一分生活费,阿浩曾多次口头承诺“除给生活费外另给20万元”“每年存1万元”。由于阿浩一直不诚信履行约定,因此阿霞以孩子的名义状告他,要求其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然而,当柳北法院受理此案后,却发现阿霞的丈夫另有他人。

  同年10月,为查清事实,主办法官与阿霞的丈夫阿龙进行谈话。阿龙明确表示,孩子是自己亲生的,并且同意抚养孩子。他每月有5000元左右的收入,有能力将孩子抚养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既然阿龙有如此明确的表示,为何阿霞会认为阿浩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呢?

  同年12月,柳北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原告阿霞称2004年6月起与被告阿浩发生关系,2005年11月孩子诞生。她发现孩子是B型血,而她与阿龙都是O型血,只有阿浩是B型血,且孩子长得像阿浩,因此认为阿浩是孩子的亲生父亲。

  而对于阿龙同意抚养孩子的说法,阿霞称这是他个人的意见,她本人仍坚持要阿浩支付抚养费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