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国土局出让土地建楼房 公路局称开发违法叫停
国土局出让土地建楼房 公路局称开发违法叫停
资源县一块沿江沿路地块开发陷入尴尬,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房地产开发项目12月20日已叫停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邓振福 文/图
房地产开发项目离202省道只有三四米距离。
12月17日,该项目工地仍在施工。
资源县国土局将梅溪镇资江边一块土地挂牌出让,邹某等人以876万元中标开发房地产。而梅溪上街上百户居民认为占用河道搞房地产开发,会导致河道缩小影响排洪,另外这块地紧靠202省道,在此建房涉及数百米长公路,违反《公路法》。资源公路局及时介入调查,责令开发商停工并罚款3万元,但开发商认为手续合法仍继续施工。
为何会导致这样的局面?南国早报记者就此做了采访调查。12月20日,资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育勤表示,该房地产项目已叫停,将改建为广场
居民举报
沿江沿路房产项目违法
资源县梅溪镇上街居民王先生介绍,2008年资梅公路进行扩建,原过梅溪街的202省道一段改到了河对面山脚下。施工开挖的大量土方堆积在资江上,让原本狭窄的河道变得更小。去年9月,县国土局将新公路南北两座大桥间公路外的土地,通过挂牌出让给本乡邹某和罗某等人,作为商业用地开发房地产。
居民们看到,开发商占用河道施工建设,导致河道变窄10多米,担心此举影响资江排洪——1996年,在原来宽敞河道的情况下,洪水已淹到梅溪街公路上,位于低处的民房及梅溪乡党政机关所在地均被洪水淹没,一些房屋被冲走,居民陈某在这次洪水中失去了生命。“若再来一次那样的大洪水,我们的生命财产将受到严重影响。”
王先生说,共有资江主河、瓜里乡河、大湾河、咸水洞河和罗溪河等5条江河,汇集到资江梅溪上街段,洪水流入上街时不仅是转弯,还与福竹河汇合,导致水流受阻,激流会直冲梅溪上街老街面。
同时,居民们查询发现,该项目建设离省道只有3至4米距离,而按照《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省道不少于15米。于是,当地居民联名向自治区公路局等相关部门举报,要求停建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