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基本完成

24.10.2015  12:08

  新华网南宁10月24日电(记者覃星星 翁晔)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截至10月15日,广西已有85个市、县(市、区)完成了职责整合,将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占全部92个市、县(市、区)的92.4%,市县职责整合基本完成。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今年5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联合自治区编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的指导意见。同时,加快推进南宁市、田东县试点工作,形成了一整套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经验做法,为其他地方提供借鉴。

  统计显示,截至10月15日,广西有27个市(县、区)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占29.3%;7个县成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宁市、田东县、荔浦县先后于3月2日、7月29日、10月16日起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目前,全区共核发不动产权证书13000余本,不动产权证明100多份。

  自治区政府要求,尚未完成职责整合的市、县(区),必须在10月31日前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登记、海域登记的职责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此外,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在今年10月底前建立,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在11月底前建立,所有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到12月底必须完成。(完)

[责任编辑: 李宸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