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27.04.2015  16:10
    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始以来,河池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下,积极与各职能部门主动对接,统一思想,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2014年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把这项工作列为全市机构改革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河池市政府副市长李克纯等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按《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要求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研究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具体事项,各县(市)区也相应建立了辖区内的工作协调机构,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等事项;成立了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统一登记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市级层面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筹备工作,对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是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经河池市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印发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将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资源部门一家承担,完成了市级部门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目前,全市已有金城江区、宜州市、环江县、东兰县、凤山县、都安县和大化县由编办下发职责整合文件,完成了县级部门职责整合。
    四是统筹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召开了河池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第一次局际联席会议,总结了河池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并讨论有关具体事项。2015年3月,又及时召开了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全市11个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参加会,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2015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
    五是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情况的前期调研工作,组织有关不动产登记职能部门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现状前期调研,对各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编制、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化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制定方案、建立机构提供依据,同时做好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备份移交、系统对接等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