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税发布2015年度十大涉税热点问题

13.01.2016  15:33

  “三证合一”后,原有的旧税证需要更换吗?到药店刷医保卡购买药物,药店能否不开发票?企业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如何处理?2015年,广西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通过电话、QQ、微信等渠道共受理纳税人咨询36万余次。2016年1月10日,广西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发布2015年度市民、企业关注的十大涉税热点问题

  问题一

  小微企业可享哪些税收优惠?

  吴先生2015年在南宁市开了一家服装店,属于小微企业。吴先生想知道,小微企业是否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解答:若吴先生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内(含本数,下同),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可免征增值税,同时,还能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此外,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还可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小型微利企业的适用税率降到10%,比一般企业25%的所得税率低15个百分点。

  问题二

  刷医保卡买药物药店能否不开发票?

  覃女士到药店买药时刷了医保卡,对方表示刷医保卡则无法开具发票,覃女士想知道这样的做法是否允许?

  解答: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才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无论消费者持医保卡或是现金进行消费,药店销售药品给消费者时都应当按照规定开具发票。

  问题三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福利性补贴支出在税务上如何处理?

  何先生是企业财务人员,想知道给职工发放的交通、误餐等福利性补贴支出是否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解答: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合理工资薪金”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通常可以据实扣除,不受比例限制。

  如果是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扣除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问题四

  增值税税控系统升级以后可以使用哪些发票?

  2015年,广西国税部门对增值税税控系统进行了升级。廖先生咨询系统升级后,可开具使用的发票较以往有何调整。

  解答:增值税税控系统升级后,纳税人可使用五类发票,分别是: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4.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5.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

  问题五

  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出售的车如何交车辆购置税?

  因4S店经营产品调整,陈先生以低于市场价近4万元的价格购进了一辆SUV。陈先生听说若购车价格太低,缴税时另有规定。因此咨询该车的车购税如何交。

  解答:通常情况下,车辆购置税按照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征收,但如果4S店低价出售的车,发票上的金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应以最低计税价格缴纳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是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问题六

  购买什么排量的汽车在缴纳车辆购置税时有优惠?

  雷先生于2015年11月购买了一辆排量为1.6升的轿车,咨询是否有税收优惠。

  解答: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减半征收。

  问题七

  商家促销打折时销售的商品需要开具发票吗?

  某商铺搞促销活动时,林女士买了一双靴子,但商铺称因是促销商品,靴子只开收据不开发票,这种做法是否允许?

  解答:经营者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义务,不管是消费者按正价购买,还是消费打折处理的商品,只要有消费行为,经营者就应该依法开具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如果经营者拒开发票的情况属实,税务部门可依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题八

  新办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审批吗?

  李女士2015年10月18日成立了公司,想知道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否需经税务部门审批。

  解答:自2015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在具体登记程序中取消了税务机关审批环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递交的登记资料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后,纳税人即可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

  问题九

  “三证合一”后企业的旧税证要更换吗?

  2015年,“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广西落地,张女士的公司在2013年已成立,那么“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是否需要更换税证?

  解答:若纳税人的企业信息未发生任何变更,原税务登记证件在过渡期仍可继续使用,不需更换。新办企业则直接领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新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问题十

  企业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如何处理?

  林先生对2014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想知道能否申请复评?

  解答: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主管国、地税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并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信用复评信息或提供复评结果的自我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