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完成2016年度第一阶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22.08.2016  16:43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6月17日南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南宁市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16〕8号),明确我市201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由各县区、各部门对2015年度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评,第二阶段由市依法行政办组织开展抽查评查。目前,第一阶段的自评自查工作已经结束。

  在自查阶段,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本县区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的自查自评方案,成立评查小组,对2015年度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案卷,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进行评查,每个执法部门每类执法案卷至少抽取30份对照评分细则进行逐卷评查打分,少于30卷的必须全部评查。自查结束后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撰写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报告直接报送市依法行政办;各县(区)政府、各管委会则对本辖区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后形成本县区、本管委会的案卷自评自查报告报送市依法行政办。

  经统计,市级41个行政执法部门共对788份行政许可案卷、528份行政处罚案卷、85份行政强制案卷、96份行政征收案卷、49份行政确认案卷、277份行政检查案卷进行了详细评查打分,大部分案卷的自评分为满分100分,少部分案卷的自评分为85-95分,总体来说,各单位的案卷自查评均分超过了95分,有2个单位自查评均分低于90分。五县七区和4个管委会共组织对13790份行政执法进行了详细的评查打分,平均分约为 97分。在各单位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中,没有发现存在因案卷基本要素不齐全而被评为0分的情形,评查发现的其他问题主要有:一是案卷归档存档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存档不够规范,归档不及时导致材料缺漏,不能保证证据材料的原始性,存档不规范导致文书破损而未进行修补,有些案件未进行装订,纸张规格不统一,导致卷宗装订不整齐;卷宗编号、卷皮制作、目录填写、文书排列、页码编序不规范等。二是案卷文书制作方面。有些文书所出批复的公文格式不当;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不够规范,没有客观、准确、完整地记录,只注重形式,制作询问笔录信息不规范完整,字迹潦草,未在相关行政执法文书中签字盖章,存在文书无印章或者印章模糊等问题。三是程序方面。有些案卷超出了法定期限且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或履行告知义务有瑕疵;有些案卷没有注明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号码,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笔录中没有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等问题,四是法律适用方面。有些案卷中没有注明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引用法律条文表述不规范;有些行政处罚案卷中适用了自由裁量,但没有对裁量理由作出说明;行政处罚案卷中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以下实施行政处罚,但卷内没有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及法定依据等。五是事实、证据方面。有些案卷认定主要事实无证据佐证或证据不充分;有些证据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未注明来源且未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等。

  下一步,市依法行政办将对各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对抽查评查结果将下发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