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

19.05.2016  11:17

  5月18日,从自治区人社厅了解到,今年广西再次降低失业保险缴纳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部分费率由1.5%降至0.5%,个人缴费部分费率不变。该项政策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止。费率降低后,每年将给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11亿元。

  从去年3月1日起,广西已对失业保险总费率进行过下调(由3%降至2%)。其中,单位缴费部分费率由2%降至1.5%,个人缴费部分费率由1%降至0.5%,仅去年就帮助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轻负担近10亿元。而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2015年起至2020年,广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获得该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作为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出。2015年,全区发放稳岗补贴金的企业共有5588家,涉及人数达84.43万人,补贴金额近6亿元。

  同时,广西还进一步提高了失业保险金标准,参保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每档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至20%,每月最高可领取1386元。从今年1月起,广西失业保险金实行统一标准,按照广西最低工资一类地区的标准执行。截至今年4月底,全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达275.6万人,同比增加2.4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