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大回应“集资建房风波”:积极帮助解决问题
昨晚,广西师范大学向中国之声回复称,“相思江·奥林苑”项目是商品房,由开发商定向销售给学校职工,约1000名教职工购买了该项目的房产。目前,学校已成立专项工作组推进后续工作,督促及协助润松公司筹措建设资金,撬动项目分布复工,维护职工权益。
广西师大教职工购买的商品房“相思江·奥林苑”,与学校雁山校区隔着一条小溪,整块小区的土地原本是给广西师大校园建设的划拨用地。开发商品 房,涉及地块已通过招拍挂程序,变成了住宅用地,由摘牌的广西润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尽管学校反复说明,他们与多家开发公司接触过,最终选择润松,是 因为土地招拍挂的结果就是如此,但教职工仍然质疑,选择润松,是因为润松的董事长马晓珍,正是广西师大的职工。
对此,广西师大解释称,马晓珍1988年进入学校工作,后自主创业,马晓珍是学校后勤服务集团事业编制“老人”,属于集团在编人员中自主创业的人员,不享受也没有领取过学校发放的任何财政工资。
小区所建房型大小不等,包括面积最大的326平方米的连体住宅、200多平方米的复式房型等。2015年,开发到一半的楼盘因润松集团部分资产 被法院查封,资金链出现问题而被迫停工。从2010年发通知启动建房,五年之后,直到楼盘停工,买房的老师们才得知,论资排辈选的房子,原来是商品房。
对此,广西师大称,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方式,是因为市场上商品房的购买一般是遵循先来先得的顺序,但在“相思江·奥林苑”商品房选购过程中,购房 的教职工都是同时获知相关信息,同一时段报名,所以学校用了传统办法,根据教职工的职称、级别、工龄、校龄等综合打分排序的方式进行选房。
向记者反映问题的教职工们认为,如果是正常的商品房开发,楼盘就与广西师大没有任何关联,而他们收到过的与建房有关的通知都是由学校下发的,学校还将楼盘的水电建设单独剥离,交给了另一家企业来做。老师们质疑,学校既是开发者也是承办方。
有老师质疑:“开发商对整个商品的开发全程负责,但我们这合同里有一点,水电不由商品开发商负责,而由学校委托来负责,全程负责,这是个问题。”
也有老师认为:“根据合同,学校应该是参与者,他负责水电,相当于是参与者,不是组织者。”
有老师告诉记者,这里的每一笔款项都是学校通知他们去交的。
截止2015年楼盘停工,购房教师所缴纳的购房款和水电建设费用近3亿元,教职工认为,这笔款项足够将房屋建好,那么钱都用在了哪里?对于广西 师大参与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各项程序,校工会主席马耀林向记者解释,当时之所以这样做,是有特殊背景原因的。当初师大签的是定向开发协议,因为这块地原来 是师大的教育用地,师大就要求报名参加的开发商必须保证首先定向销售给师大职工。在这之前,有广西的高校将学校土地拿出去搞销售,结果开发商利用学校地取 得开发权之后,没有卖给老师的情况。师大确实发挥了一个组织协调的作用。
马耀林告诉记者,为了节省成本,水电建设被单独剥离出来,由师范大学进行招标,可老师却反映,这笔款项又进了润松的账户,对此马耀林说,因为润 松是开发商,只能把钱交给对方。选择招投标后,由中标单位和润松签署协议,并不是师大签署,师大只是组织了招标,目的是尽可能减少老师的购房成本。
广西师大校党委书记王枬在教职工大会上承认,由于校方失误,没有对款项形成有效监管。涉及到发票税费等问题,水电建设费由润松代收。在签定的三 方合同中,没有约定共同监控水电建设费的相关条款,在实际执行中也没有设立双控账户对该笔资金进行有效监控,导致这一笔资金被润松公司挪用,使得水电项目 建设未能按计划完成。
学校表态,在该项目推进过程中,不存在“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违规违法行为。
除了资金去向,购房教职工还在质疑,润松与广西师大在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证的前提下,就已经向教师分别收取了房价30%的预售款和数万元的意向金,违反了住建部有关规定。
对此,广西师大解释称,30%的款项不是预售款,而是“履约保证金”,且在2013年5月,该项目就已经拿到了300多套住房的预售证,且履约保证金是润松直接向购房教职工收取的。
桂林市住建委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广西师大和润松集团在拿到预售证之前就收取费用的情况,他们正在调查。详细情况,中国之声也将持续关注。
对于住宅建设出现停顿的情况,广西师大表示,学校目前已经成立了专项工作组推进工作。学校已组织购房户教职工收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凭 证、贷款合同等材料为依法维权做准备;同时,学校一方面继续加强与润松公司的沟通,督促其尽快筹措资金,推进后续建设工作和已退房教职工的退款工作,另一 方面,也将积极牵线搭桥,联系有关商业银行,希望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润松公司能够争取到贷款资金,以实现项目尽快解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