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商局开展“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系列活动

04.05.2018  20:36
 

  为深化2018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的实施,让品质消费惠及广大农村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南宁市工商局结合实际情况,5月起,利用半年的时间,在全市开展2018年消费教育大讲堂暨“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系列活动。

  完善教育基地组织建设。在老年消费教育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范围,提高影响力和辐射面,制定消费教育计划,适时组织开展包括农村消费维权专题知识讲座,编印消费维权宣传资料,出版消费教育板报、墙报,通过实例以案说法,以事实教育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让消费教育惠及各乡各镇各村。

  组织“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宣讲活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就农村品质消费维权的现状、消费教育引导对策和方法进行专题培训。根据实际,组织对辖区基层一线工商执法人员的业务提升培训,建立乡村消费教育宣讲队,邀请工商系统有丰富维权经验的工作人员、律师、退休老干部、专家学者等人员在本辖区进行宣讲。

  举办“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现场活动。利用重要时点、节庆日举办区域性“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启动仪式等现场活动。可聚焦农村大卖场、商品批发市场、仓储集散地、集贸市场、农资生产经营户、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依托一会两站、村委会、居委会、供销社、企业销售网点、以及消费教育基地等,会同农业、食药监、质检等部门,结合“红盾护农,助推脱贫”和“放心消费创建”等活动,通过发放指导手册、播放宣传片和科普视频、张贴海报、有奖问答、图片展览、文艺演出、地方山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现场宣教活动。

  开展乡村老年消费教育引导活动。在2016、2017年开展“老年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老年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进一步向农村延伸,扩大覆盖面,让消费教育成果惠及更多农村消费者,特别是农民工和留守老人消费者。

  开展乡村品质消费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12315归集的投诉举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以及媒体反映的情况等信息,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大型批发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执法监督力度,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服装鞋帽、家居建材、手机、妇女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霸王条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大农村商品监管和抽检力度,强化乡村品质消费教育效果。适时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和农资商品专项抽检工作,公布抽检结果,进一步加大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涉农商品制假售假行为。对农村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及时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好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专项整治和消费维权,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环境,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助推农村消费提质增效和乡村品质消费教育工作取得更大绩效。

  实施乡村品牌引领活动。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品一标”工作,积极引导乡村强化商标品牌意识,帮助农民、农村合作社等各类经济主体注册商标、规范使用商标、打造知名品牌,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农产品价值和提高农民收入。同时,结合“红盾护农,助推脱贫”相关精神,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动员有公益意愿且商品质量可靠、诚信度高的企业参与“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借助相关企业的线上与线下销售渠道,开展农村“优质农产品进城”活动,将本地的优质农产品信息主动推介给城市消费者,帮助农民拓宽销售渠道,助推产业脱贫。

  开设乡村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在春耕、夏收等重要农时或节日等消费高峰,集中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公布侵害农村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提醒农村消费者,切实防范消费风险;及时约谈农村商品经营者,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出行政指导;建立乡村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及时分流、快速转办、按时回复,切实保障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引导广大农村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重视消费品质;加强对农村消费者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普及,提高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认能力;掌握消费纠纷救济途径,引导科学理性消费,提高自我维权能力;教育引导广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为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提供更多优质生活用品、农资产品和农业服务;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农村的延伸,切实保护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农民生活的根本改善和国家精准扶贫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