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三项措施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工作

26.06.2016  19:55

  近年来,来宾市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保证了符合申请条件的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及时快速救治,避免了因抢救不及时而致残致死;为交通事故死者及时垫付丧葬费,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最强合力。加强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合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向涉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的日常追偿工作,在调解结案方式下,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敦促责任人在结案前将垫付费用缴入救助基金专户。同时加强与其他各相关部门合作,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保证了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及时得到社会救助。 

  二是多方筹措资金,提供强有力保障。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依程序从自治区财政厅争取资金;另一方面做好宣传工作,让更多公众了解道交救助基金这一惠民政策的实际效用,积极从社会募集救助基金。截至2016年4月,来宾市争取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合计259万元。为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拨付救助工作到位。加大对救助基金的监管,对救助基金的发放做到公开公正,手续齐全。截至2016年4月,已垫付支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50.76万元,其中丧葬费73.81万元,抢救费76.95万元,共救助89人次。 

     

报送单位:来宾市财政局    编辑:耿学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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