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车祸中受伤找救护车转院 百公里被索3600元

02.03.2015  13:14

救护车上工作人员写下的收据。

  2月21日下午4点多,来自溧阳的彭先生一家在高淳亲戚家吃饭后驾车返回。可是车辆还没开出高淳,就和其他车辆发生了碰撞。彭先生车中两人受伤,其中一名是他两岁的侄儿。随后,120救护车将伤者送往高淳医院,因为伤势较重,高淳医院建议将伤者转院至南京。随后,一辆车牌为苏AUE139的救护车从南京赶到高淳,将伤者送至军区总院。随后,救护车要求彭先生的亲属支付3600元费用。彭先生亲属告诉记者,这辆120救护车收费实在太高了,他们希望能弄个明白。

   事件回放 车祸中严重受伤,找救护车转院

  彭先生的亲属周先生说:“到了医院后,医生发现彭先生头部受伤,浑身多处骨折,伤势很重就要求转院。”周先生称,由于当地医院救护车上氧气不够,又一时间调不到救护车,彭先生面临着无法转院的情况。多耽误一分钟,对于彭先生的生命就危险一点。此时,事故另一方一名男子表示愿意帮忙。周先生称,后来,这名男子的爱人打了一个电话,并表示联系上了救护车,救护车是从南京出发的。

  当晚11点多,救护车抵达高淳医院,并将彭先生及伤者送往医院,周先生也陪同去了。周先生称,救护车里的工作人员一共四人,两男两女。周先生和医生及周围亲属商议后,决定送到军区总院。当彭先生被送到医院后,车上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周先生,此次费用一共为3600元。周先生表示,听到这个数字后,他吓了一跳,没想到价格这么高。周先生当时身上钱并未带足,还向周围几个亲属借钱,最后付清了3600元。

  临走时,周先生多了个心眼,他要求对方开一张发票。可是拿到发票时,周先生感觉不对了,因为他实付了3600元,发票里的金额却是1600元。对此,周先生当场要求车内的工作人员给个说法,可是对方并未直接回应。在家属的要求下,救护车上的工作人员又写了一张收据,上面写着:救护车费用总计3600元。

   急救中心回应 如为乱收费一定制止

  1日下午,记者来到南京市急救中心了解情况,一名工作人员经过查询表示,按照车牌照显示,这辆车是属于江宁区应天医院的一辆救护车。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救护车收费都有严格的规定,按收费标准,运送病人转院等情况,按往返每公里2.5元收费,派医生随车诊护的,按全程收费的15%收取,另外过桥过路费由患者自付,还有担架费、等候费等费用。据了解,南京市急救中心负责调度全市的急救车辆,同时对急救车规范运行予以监督,但应天医院的急救车所有权不归急救中心。至于收费过高的问题,这名工作人员称,这要找当时出诊的工作人员才能知道。

  记者又来到江宁区应天医院,相关负责人承认这辆车确实是医院的正规救护车。但病人家属反映的收费是否合理等问题,需要时间调查。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其中未开具发票的2000元可能是呼吸机使用费,不过此说法并未得到院方肯定。南京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家属认为收费不合理,可以向急救中心投诉,他们将予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