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村委发现猫腻 前任村长落选前后"突击批地"

31.05.2015  13:52

集体土地突然开建项目,新一届村委发现租地猫腻

相关部门联合一查才发现——

前任村长落选前后“突击批地”

广西新闻网 -当代生活报记者  李家健

核心提示

5月27日,南宁市陈东村才成立不久的新村委,突然将前任村主任宋某告上了法庭。原因是,宋某在任期间,将该村一块集体土地以联营开发的名义,出租给了他人。而根据规定,如此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村民大会的同意,而宋某并没有这么做。

2014年,宋某落选村主任后,仍以“村主任”身份处理这块土地开发的相关手续,并私刻村委公章,利用假公章获得了合法的报建手续。目前,该报建手续已被叫停,但宋某在任上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又能否取消,案件双方各有各的说法,仍待法院定夺。

“秋后事发”

前任村主任卸任后

私刻村委公章租地

2011年,时任陈东村委主任的宋某代表村委,与他人签订了一份《联营合作协议》,协议双方联合开发属于村集体的一块空地,合作期限至2047年。其后,由于报建手续未完备等各种原因,土地暂时未用于开发。

2014年,陈东村依法进行了换届选举,宋某落选。根据规定,新旧村委于当年9月份完成了交接手续,包括村委公章在内的材料也在当时移交给了新村委,宋某正式退出村委。

今年年初,该村村委主任突然发现,这块属于村民集体的土地正在进行开发建设,但村委却并不知情。村委主任马上询问施工方,得到的答复是“规划报建手续齐全”。村委成员们赶往辖区住建局查询后,确实发现了手续齐全的材料,上面清楚地盖有村委的公章。不过,在“法定代表人”签章一栏上,却写着宋某的名字。

村委成员们发现,所有这些报建材料的落款日期,都是2014年12月底-2015年1月初。此时距离宋某离任村主任已过去4个月,他早已不再是村委的“法定代表人”。而且,公章于2014年9月移交新村委后,也并未在这些报建材料上盖过章。

“这些材料上的签章是不是假的?”考虑到集体土地开发涉及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村委一边向住建部门申请暂停审批,一边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