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刑满释放后无恶不作 守寡女子将他认做干儿子

12.11.2014  10:20

        总有一份爱令人泪流满面,总有一份情让人温暖如春。

        口述:毕民(化名)男  26岁  文字记录: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记者佘玉冰

易星 绘

        我是坏人

        几年前,别人都觉得我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坏人。我确实很坏,撒谎、盗窃、打架伤人,简直无恶不作。19岁那年,我因聚众斗殴被关进牢房,刑满释放时,我21岁。

        我还记得那天阳光强烈,我孤零零地站在街边吸烟,看来来往往的行人匆匆而过,我心里没有一丝悔恨,反而弯起嘴角,大喊一声:“我胡汉三又回来啦!”

        我惟一的“遗憾”,就是不能坏到极致,本性中仅存一点的良知,让我无法对老弱妇孺“下手”。我不打老人和妇女儿童,也不会虐待小动物。

        从牢里出来后,我游手好闲,日子过得很拮据。以前跟我混的那些兄弟,早就各奔东西,我的家人也不愿收留我。在家乡待不下去,我只好远赴外省。

        没有学历,我只能去干苦力。辛苦不说,也赚不了什么钱,我又开始做起“老本行”——行窃。我在人群密集的菜市场,专门挑一些没有防备心的人下手,去偷他们的钱包。

        那天早晨,我看准时机,准备下手,突然身后有人拍拍我肩膀。我回头一看,是个40来岁的中年妇女,微胖,长得慈眉善目的,看着很有亲切感。

        她说:“阿弟,你跟我来,我请你吃点东西。”

        我莫名其妙地瞪着她,被她这么搅和,我一无所获。可她好像一点也不怕我,仍是笑笑:“你不饿吗,那边有家米粉很好吃。”

        或许是她长得太和善,或许是我正好也饿了,我对她产生一种很奇怪的感觉,竟然跟着她走到了粉店。她看着我吃完一碗粉后,自我介绍说她叫淑琴(化名),在这个市场里有间很大的店面,专门做批发食品的生意。

        “这是我第三次看到你偷钱了。”她说,“先不从道德的角度来衡量,光从收入这一块说,你这样偷,一个月又能偷到多少钱呢?”

        她没有对我说教,也没有指责我,反而用“钱”说事,挑起我极大的兴趣。我算了一下,我每次偷到的钱,其实都不多,大部分都是几十块。

        她又道,来买菜的人,一般身上都不会带太多钱,而且出现频率太高,被市场管理员发现,迟早是会报警的:“简而言之,你做这个行当,高风险低收入,并且毫无前途,只有傻子才走这条路。”

        我望着她:“你说得是有道理。可我做什么,关你屁事?你在这指指点点,难道又能让我赚钱?”

        她毫不在意我的态度,笑道:“如果你愿意,我倒是可以给你指条明路,至少比你偷钱强……”她说,她的店铺需要一个身强力壮的“搬运工”,同时也需要一名机灵的推销员。如果我愿意替她打工,她每月给我开的工资绝对可观。

        见我没出声,她也不多说,指了指不远处的门面,说那就是她的店铺,等我考虑清楚,随时可以来找她。

        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我忍不住追了上去,我问她,为什么要雇佣一个小偷来帮她做工?

        她道:“如果我说,每个人都该被原谅,都有改邪归正的机会,你是不是认为我很假?但其实,我就是想帮帮你,你还是个孩子,不能走了歪路……”

        那一瞬间,我的眼眶竟有些发热。我以为我是个冷血动物,别人的讥讽伤害不了我,别人的温暖也感动不了我。可听了淑琴的话,我竟然觉得充满力量。

        两天之后,我正式到淑琴的店铺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