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明秀工商所成功调解一宗涉少数民族消费纠纷

29.03.2016  21:34
 

  

  

  3月25日上午,家住新疆阿克苏的艾沙吾斯曼、沙买提克热木来到明秀工商所投诉称:去年8月,艾沙在朋友那里获悉,广西南宁市禽苗兽药市场有山鸡苗售,身为养殖户的艾沙电话联系南宁市禽苗兽药市场F17号铺面的经营者施某,协商以3.2元/羽的价格购买7000羽山鸡苗,并于11日通过农行预付了0.6万元货款给施某,且按电话协商,施某如期发2500羽山鸡苗到新疆阿克苏。看着喜人的山鸡苗,25日艾沙又急忙通过邮政、建行三次转货款1.8万元给施某,期待下一批次的鸡苗……。可过了交付期艾沙均没有收到鸡苗,多次电话联系施某均无人接听,望着鸡棚内的鸡苗,看着汇款单庞大的借款数据,艾沙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抱着试试看的心里与朋友沙买提登上南下火车来到南宁市,三天三夜火车的煎熬和渴望追回货款的急切心里,一下火车来就直接找到了明秀工商所。

  望着满面灰尘和焦急的艾沙,明秀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周群芳,请艾沙和沙买提坐下慢慢说。从谈话中得知,艾沙只知道对方是女的,姓施,不知道全名,在南宁市禽苗兽药市场F17号铺面经营,一直都是电话联系,其它一无所知……

  接到投诉后,周群芳与同事立即带着艾沙和沙买提来到南宁市安吉大道35号、南宁市禽苗兽药市场F17号铺面,可该商铺经营者杨玲彩称从没做过此单交易。是不是有人打着该商铺门牌号欺诈?为查清事实,周群芳又立即找到市场开办方,通过核对艾沙提供的帐号和手机号查出此单交易为F17号铺面前一承租经营者施运聪所为,但施运聪早已不在此经营,且不知道人在何处?杨玲彩称其丈夫认识施运聪,并现场用电话与施运聪联系,施运聪称此单交易是其弟施运俊所为,不愿配合。看着身边情绪激动的艾沙,周群芳带着艾沙和沙买提来到明秀派出所请求联合调解,尽快为艾沙挽回经济损失。明秀派出所廖章宝副所长立即与施运俊联系,要求其到派出所配合调解,下午3点施运俊来到派出所,周群芳和唐副所长向其讲解法律法规,通过三方合力调查,形成五方现场调解,促成施运俊主动赔偿,按照艾沙诉求:退回剩余货款1.42万元,赔偿往返费用等0.82万元。下午5点40分,艾沙收到了2.24万元的剩余货款和赔偿金。

  3月26日上午,艾沙和沙买提再次来到明秀工商所,为明秀工商所送来“民族团结 秉公执法”的锦旗已表感激之情。3月27日,明秀工商所热线电话又传来带着浓厚地方口音艾沙的声音:“南宁很美,没想到南宁工商工作人员的心同这个城市一样的美,你们热心的接待,耐心的解释,及时的调解,让我们外地人就像在家一样,真的非常感谢你们,欢迎你们来新疆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