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降低社保费率援企稳岗力度空前

23.10.2015  18:23

柳州市降低社保费率援企稳岗力度空前

 

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精神,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柳州市人社局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保险优惠政策,通过健全社会保险促进就业机制,实施阶段性调整或降低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等措施以帮扶企业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减轻企业负担,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 落实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政策。在2011至2015年间,凡在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柳州市有两个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阳和汽车产业园区和河西机械产业园区),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调整为16%,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由此所产生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减少收入差额,由柳州市财政和自治区各按50%比例承担。此项政策实施四年以来,全市共875家企业,11.43万人次,获得自治区、市级财政补助资金9967.52万元。

二是 出台柳州市首次上规模的小微企业“五缓三降”政策(2015年度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可按相关规定缓缴5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分别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率),为符合条件的77家企业减轻负担。

三是 降低缴费比例。从2015年3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据测算,柳州市失业保险降费政策覆盖全市7000多家企业25万职工,全年将少征失业保险费1亿元。实施失业预防、调节、保障和稳控措施,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据测算,2015年约有5000多家企业可申领稳岗补贴,惠及22万职工,稳岗补贴支出可达1.5亿元。2015年10月1日起,降低该市生育保险费率,按相关规定费率降幅最高可达45%(费率从0.9%调整为0.5%),据测算,此项政策将惠及柳州市1.2万家单位,36万余名职工,全年将少征生育保险费0.58亿元。2015年10月1日起,柳州市将执行人社部公布的工伤保险新费率基准,对应该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后的缴费额度,预计企业新的缴费年度将少缴工伤保险费1636万元。(供稿: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