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开出首张拒缴生活垃圾处置费罚单

14.06.2016  17:04
      近日,居住在柳州市柳南区的骆某因拒缴生活垃圾处置费,收到了全市首张拒缴生活垃圾处置费处罚通知单。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对骆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对她罚款540元。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经查明,骆某已有两年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每年90元,共计180元。依照相关条例,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依法对骆某作出罚款540元的决定。

      该负责人表示,除了缴纳540元的罚款外,骆某还要缴清两年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如果骆某拒不缴纳罚款,城管执法部门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悉,下一步,柳州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在社会广泛形成“生活垃圾处置费必须缴,不按规定缴纳将受处罚”的氛围,以点带面向全市各城区拓展,对拒缴生活垃圾处置费实行行政执法处罚,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率。

      目前,柳州市正在研发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信息平台,今后市民可通过微信 、支付宝等平台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同时该市正探索把权力下放到社区的做法,未来有望通过社区来收取生活垃圾处置费。(柳州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 林晓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