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县检察院积极推行简易程序集中出庭模式

22.05.2017  17:12

  广西检察网5月22日讯(通讯员  覃菊 唐映叶)为准确适用简易程序案的依法出庭公诉,提高庭审效率。近日,大化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思路,推行简易程序案集中出庭公诉机制,公诉苏某等4件5人涉嫌盗窃、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滥伐林木罪的简易程序案件。  

  集中出庭模式,是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采取了比普通程序简化审更为简化的做法,在法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各环节充分体现“简易”的特点,包括集中告知权利义务、集中核对被告人身份、部分宣读起诉书、归纳、概括、分组举证,并将量刑情节、量刑建议融入公诉意见的发表等。  

  庭审中,公诉人从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到发表公诉意见都力争做到简明、扼要、层次分明、紧凑有序, 4起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共用时50余分钟,平均每起案件审理时间约为12分钟,大大缩短出庭时间,提高出庭效率。

  据悉,该院推行“简案专办”、“专人开庭”、“集中公诉”的 “三专”办理简易案件机制。此次集中出庭是该院与法院“相对集中审理审判”联动机制的一个缩影,由法院设立相对应专门处理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安排对简易程序案件进行集中审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提高司法效能。 

  (作者单位: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