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检察院顺利完成内部机构整合改革工作

07.02.2017  21:39

  广西检察网2月7日讯(通讯员韦光辉 韦帅)   2月6日,都安瑶族自治县检察院积极响应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在完成员额检察官确定工作后,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将原有15个科局室队整合为六部一局,确定了内设机构整合方案。 

  都安县检察院内部机构改革遵循“只减不增、整合资源、优化职能”的原则,强调科学设置、合理确定内设机构数量,突出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职能的要求。反贪局、反渎局、预防局合并为“反贪污贿赂局”;监检科、民行科、控申科合并为“诉讼监督部”;技术科、法警大队、办公室合并为“检务保障部”;侦监科改为“侦查监督部”;公诉科改为“公诉部”;政工科改为“政治部”;案管办改为“业务管理部”。机构数量减少了,更重要的是打破了原有的条条框框,淡化了行政管理色彩,明确和细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突出了办案组织的专业性。实现了政务、业务实现统一管理,增强了合力;碎片化的检察职能得到整合,业务工作力度、硬度增加;内部资源整合后,工作更顺畅,办案效率和质量大大提升。  (作者单位: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