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2.26公顷林木 “森林硕鼠”被依法逮捕
25.02.2016 11:31
本文来源: 南宁新闻网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凌剑伊)记者昨日从南宁市森林公安局获悉,市森林公安局近日成功破获一起由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督办的特大盗伐林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去年9月29日下午,市森林公安局接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关于请求查处那洪街道苏盆村疑似盗伐林木案件的函,报案人刘某称其老板陆某在那洪街道办事处苏盆村4林班27-2小班承包的林木于9月23日发现被盗伐,面积约2.68公顷,要求依法查处。
接报后,市森林公安局立即指派该局二大队出警赶赴案发现场开展调查。经核实,被盗伐林木权属确为陆某所有,被盗伐林木树种为巨尾桉,面积2.26公顷,林木蓄积量248立方米。10月14日,该案立案侦查。11月13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将该案列为2015年第二批挂牌督办案件。
经侦查,认定南宁市那洪街道办苏盆村村民龚某昌(男,26岁)有作案嫌疑。今年1月13日,经缜密布控,办案民警在江南区那洪街道办苏盆村“老覃岭”鱼塘边将犯罪嫌疑人龚某昌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龚某昌对其盗伐林木行为供认不讳,当日被依法刑事拘留。1月19日,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向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龚某昌提请逮捕。
据介绍,自开展“冬季破案战役”以来,市森林公安局加大侦查破案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截至今年1月20日,该局共破刑事案件12起(特大3起、重大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9起。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编辑:陈轶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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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2016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