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职务犯罪呈现五大特点

15.11.2016  14:36
 

  广东省检察院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  

  涉农职务犯罪呈现五大特点   

  正义网讯(记者徐伯黎)广东省检察院自2015年1月起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记者从该院一项统计数据中梳理出涉农职务犯罪5大特点。

  从线索来源看,群众举报所占比重最大。受理的1745件案件线索中,群众举报744件,占42.6%;自行发现444件,占25.4%;上级检察机关交办263件,占15.1%;纪检监察移送159件,占9.1%;检察机关内部移送78件,占4.5%;媒体报道线索1件,占0.06%;其他56件,占3.2%。

  从立案所涉罪名看,贪贿类犯罪所占比重较大。立查的2155人中,贪污罪899人,占41.7%;受贿罪412人,占19.1%;行贿罪283人,占13.1%;玩忽职守罪232人,占10.8%;滥用职权罪187人,占8.7%;挪用公款罪90人,占4.2%。

  从查处案件级别看,重特大案件过半。立查的1624件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重特大案件1039件,查处1345人,其中县处级要案58人,厅局级案件4人。查办的4个涉农领域厅局级官员分别是:涉嫌受贿罪的肇庆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惠祥(副厅级),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原党委书记苏浩志(副厅级),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原厅长李清(正厅级),目前涉案人员已被移送审查起诉。另外,惠州市委原常委、副市长黄锦辉(副厅级)涉嫌受贿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

  从发案层级看,主要集中在基层组织。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中,基层组织796人,占36.9%;县级以上工作单位的有461人,占21.4%;乡镇站所406人,占18.8%;其他492人,占22.8%。特别是农村“两委”人员涉案较多,共立查649人,其中村支书和村主任364人,且窝串案特征明显,内外勾结、合伙作案现象相当突出。如惠州惠阳区良井镇围龙村委会书记兼主任文奎斌等10名两委干部贪污1125万元人民币征地补偿款案。

  从立查所涉领域看,主要集中在资源、资金密集领域。一是查办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环节670人,占涉农犯罪总人数(下同)的31.1%。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补偿领域,多表现为贪贿与渎职犯罪交织,拆迁户、村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互相勾结,大肆骗取侵吞土地补偿款。如东莞市黄江镇原镇委书记伦锦洪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骗取国家土地征地款1亿多元案。二是查办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环节451人,占20.9%。犯罪涉及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补贴、渔船柴油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贴、种粮种植补贴、农机补贴等大小15个项目。三是查办农村社会保障环节270人,占12.5%。主要涉及到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款、城乡医保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扶贫款等。如河源紫金县蓝塘镇和睦村村干部甘质彬、曾亦元、陈杏红、邬利明等人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低保款、专项扶贫款、农房改造款3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