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新规实施后 开锁匠执行了吗

18.01.2015  14:17

广西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新规》实施后,开锁匠执行了吗?

上门开锁有点“随便”

        广西新闻网 -南国今报记者黄真真  石红星  策划:黄真真

        上门开锁这一便民服务行业,给出门忘带钥匙或钥匙丢失的市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一些市民的担忧。今年1月1日,《广西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新规》实施,影响最大的就是开锁业。

        新规对锁匠的从业规范作了详细规定:上门开锁前确认委托人身份,有邻居、物业管理人员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当场证明,不能确认的应当拒绝;受委托开启汽车锁具前,要核对委托人的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或使用权证明,否则只能在公安机关派人见证下开锁。每次开锁还要填写公安机关统一样式的开锁服务记录单,并由委托人、见证人、开锁技术人员分别签名确认并记录联系方式,开锁服务记录单至少保存3个月。

        那么,新规实施后,锁匠认真执行了吗?1月12日、13日,柳州市公安局解放派出所对锁匠上门开锁进行了测试。记者也对开锁市场进行了走访。

        开家门锁较“随便”

        1月12日下午,征得家主同意后,记者在柳州市八一路某大院住宅小区找了一户居民家,先后打电话给4名锁匠,让他们上门开锁。

        第一个电话打出20分钟后,一名中年男子背着一个小工具包赶了过来。“从二安附近过来,有点远。”他自称姓黎,上门服务费是80元。开锁前,黎某询问住户是自住还是租住,得知是租住后,他又问住户是否有租房合同和身份证。

        住户表示,身份证和租房合同全部放在家里了。“邻居能证明你在此租房吗?”黎追问。住户表示不认识邻居。

        即便如此,黎某还是拿出开锁工具,准备开锁。这时,解放派出所民警出示警官证,表示这是对锁匠上门开锁进行的一次测试。

        民警当场就《广西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新规》中的相关规定对黎某进行了宣传。黎某说,他的开锁服务行有固定门面,该门面在公安机关已备案。对于新规,他不清楚。民警表示,黎某其实了解锁匠的一些从业规范,但流于形式。

        接下来上门的两名开锁匠,都没有对住户是否有身份证等提出更多要求,就准备用工具开门,被民警当场阻止。

        最后上门的锁匠,在柳州市网上公安局有备案的开锁门面。他不看住户任何证件,也不核实该住户就是家主,就在一分钟内用开锁工具把住户家门的十字锁打开。

        该锁匠自称姓王,从事开锁服务有8年。当民警问为何不看住户身份证、不核实任何信息时,王某说开完锁再看,并会把住户的身份证拍照。

        这4名锁匠,只有一人表示曾在报纸上看过新规,其余3人均表示对新规“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