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评选出强化督查每周一星 广西八名同志受表扬

26.03.2018  10:01
  生态环境部评选出本周的每周一星(2018年3月12日~3月18日):第24轮第4督查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选派的百色市环境监察支队覃菊鲜、凌钧、黄婷、陆义林、韦易良,隆林县环境监察大队岑海平、田东县环境监察大队苏春良、韦青松8名同志共同组成,对河北省唐山市开展驻点督查。

  督查组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安排部署,对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工业企业采暖季错峰生产情况、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平台推送的热点网格进行精准督查,出色地完成了本周督查任务。

  成立临时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按照生态环境部党组的统一要求,督查人员到达督查城市后,立即成立临时党支部,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并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环境保护部督查和巡查工作纪律规定(试行)》,要求组员务必做到廉洁自律,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明确目标,坚持问题导向

  督查组始终明确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帮助被督查地区破除执法壁垒、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督查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走过场,有的放矢,确保检查过程简洁高效,进一步震慑违法企业,树立执法威严,维护守法环境。

  日夜兼程,多措并举,查证查实

  在开展督查工作期间,正值督查地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督查组在接到生态环境部夜查通知后,迅速做出应对策略,合理分配组内力量,将督查人员分为日查和夜查两个批次进行调度。在完成日间督查任务的同时,采用暗访形式开展突击夜查,不打招呼、不用陪同,根据前期对热点网格的分析确定夜查范围及目标企业,利用工商登记信息及奥维地图软件等信息化手段合理规划路线,精准定位。到达目标企业后,直奔涉气生产工序及产排污节点,每次夜查均能发现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的环境违法行为。

  3月12日~3月18日,督查组对唐山市路北区、古冶区、开平区、迁安市、玉田县等14个区(县)开展了检查,发现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未落实错峰生产要求、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39个。综合排名为本周第一名,有效地推进了相关区县工作的开展和整改,圆满地完成本周的强化督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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