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白酒专项整治推进现场会暨食品生产监管第八次工作例会在桂林召开

30.03.2015  13:05

      3月26日,自治区局在桂林市召开全区白酒专项整治推进现场会暨食品生产监管第八次工作例会,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副主任、自治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广能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局根据总局统一部署和广西实际,2月初下发通知,在全区范围开展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各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制定相应整治方案,推进生产、流通、餐饮监管环节联动,主动排查隐患,查找问题,曝光问题,有序有力推进整治工作。

      周广能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全区白酒专项整治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特别是桂林市白酒整治“六转变”和兴安县白酒小作坊“三分制”取得了显著成效,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他强调,要以现场会为新起点,继续深入推进整治行动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 完成对全区白酒小作坊摸底调查和普查登记,建立健全白酒小作坊监管档案,加强全过程监管;督促散装白酒经营户严格执行 “一票通”制度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登记台账等溯源制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无证无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散装白酒进入餐饮消费环节。 二要 利用8个月时间,推进广西食品安全共治大行动,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三要 进一步强化抽检监测后处理工作,逐步建立一个职责明晰、流程顺畅的“闭环式”工作机制。 四要 大力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动态管理,建立有效的信息公布载体,按程序要求公布信息。

      会议对《重点品种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检查工作手册(征求意见稿)》编写工作方案进行了讨论。

会上,桂林市局、玉林市局、百色市局、贺州市局、兴安县局及自治区局机关处室就白酒专项整治等监管工作作了发言。

      会议代表还对桂林市兴安县实施白酒小作坊整治 “三分制”(即三分之一备案,三分之一整改,三分之一取缔)监管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现场检查了大米加工厂、白酒小作坊、散装白酒经营销售“一票通”等监管方式的实施情况。

      自治区局政策法规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餐饮监管处、稽查局、应急管理处、科技标准与监测评价处、新闻宣传处、人事处、规划财务处、审评查验中心的负责人,各市局分管领导、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人、审评查验中心负责人,各食品药品检验所业务负责人,桂林市各县(区)局主要领导,食品生产监管处全体人员,共85人参加会议。         

 

                         

                考察现场

 

 

会议现场

(食品生产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