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活动

17.03.2016  09:58

  广西检察网3月17日讯(通讯员麻洲敏)今年春季开学以来,为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校学生“舌尖上的安全”。3月15日,扶绥县检察院未检部门主动联系食药监局、教育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活动,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检校共建”工作。 

  检查组先后对渠黎镇三中、中心小学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的管理制度、整体卫生、三防措施、留样情况、索证索票、购买合法食品原料、食品储存等情况。检查组不走过场,注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现和排查,对发现的添加剂未做到专人专管、采购票证不齐等食品安全隐患及时发出《监督检查记录表》,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检查,明显改善了学校食品安全状况,保障了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有力促进了辖区校园食品安全防区的构建。 

  (作者单位:扶绥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