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署合作备忘录

14.02.2016  11:38

  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促会)在京签署《合作备忘录》,此举旨在发挥各自职能和优势,共同服务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和贸促会会长姜增伟出席仪式并签署备忘录。税务总局副局长顾炬、总会计师王陆进出席签署仪式。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包括:建立日常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同推介税收法规,在重要国际活动中宣传税收政策;协作开展涉税服务以及加强培训与人力资源合作等。
  王军在签约仪式上表示,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参与跨国经营,公平稳定的税收环境对于“走出去”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国际竞争力至关重要。2015年,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税务部门从“谈签协定维权益、改善服务促发展、加强合作谋共赢”三个方面推出了十项举措,受到了纳税人的欢迎。今后,税务总局与贸促会将通过政策信息沟通、涉税服务联通和人力资源共享,形成合力,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对外开放战略成功实施作出更大贡献。
  姜增伟表示,国际税收是全球政界和工商界高度重视的问题,也是今年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和二十国集团工商界活动(B20)的重要议题之一。当前我国对外投资合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迫切需要掌握各国的税收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也希望政府部门更有效地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贸促会将在信息互享、税收政策法规宣介和国际交往等方面,与税务总局密切合作,帮助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纳税服务司、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出席签署仪式。